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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治理 西宁政府令将使“狗患”不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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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19: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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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西宁1月12日消息西宁晚报记者得舟报道
    西宁市人民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日前,西宁市长骆玉林专门就广大市民强烈关注的“狗患”问题下达政府令,要求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备受全市人民关注的“狗患”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了。
  长期以来,西宁市民养犬一直处于散乱无序的状态,随着城市宠物犬的流行、藏獒身价的不断上扬,养犬市民的数量迅猛增加,甚至在翻倍增长,大街上大大小小各种类型的狗随处可见,大狗小狗四处便溺,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犬吠声此起彼伏,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因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群众怨声不断……针对日益严重的“狗患”扰民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想办法,找对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曾多次在“两会”上积极建言献策。为彻底解决“狗患”扰民问题,在前不久召开的市党代会和“两会”上,出台我市养犬管理办法不仅被提到了会议上,也引起了市主要领导的强烈关注……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和反复论证,关系到全市千家万户、每个市民利益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终于被起草出来了,并于2006年12月1日经过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即将施行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并就广大市民想到和未想到的诸多细节问题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市民养犬须到公安和畜牧兽医部门审批登记、对犬进行免疫注射;养犬须持有养犬牌;对犬只进行转让、赠与或犬只遗失、死亡、迁出管理区等,原养犬人还须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犬只死亡后,养犬人不得随意处置,要交畜牧兽医部门作无害化处理……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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