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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狗等主人 拿证回来就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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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13: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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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有关部门再次组织开展犬只管理执法检查 其人性化处置得到市民赞许  昨晚,在成都市犬只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下,五城区及高新区公安分局针对市民养狗的行为联合开展了执法大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已经持续了5天,截至昨晚,警方共出动警力和治保巡逻员450余人,纠正违章养犬行为70多起,捕杀无主流浪狗5只,收容处置1只。
  本报记者 杨柳 刘晋川
  据市局治安处民警李延超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犬只《动物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的办理情况,并纠正市民在公共绿地、休闲广场和公共场所敞放犬只,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不由犬主随身牵引、因养犬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及无证售犬等违反相关法规、规章的行为。
  老大爷“弃车保犬”
  时间:昨晚7时45分 地点:五丁桥府河边
  事件:巡查到此处的民警远远就看见,河畔的绿化带上一只小黄狗上蹿下跳,跑得正欢,而他的主人——一名推着自行车的老大爷则悠闲地走在一边。见到突然出现的几名警察,小黄狗似乎受到了惊吓,撒腿就跑。老大爷表示,他家住在附近,刚带着小黄狗出来遛遛,还没来得及拴上牵狗绳便遇上了民警。随后,老大爷匆忙丢下自行车去追小黄狗。可没有想到的是,民警在自行车旁等候了许久,老大爷却没有带着小黄狗回来登记。无奈之下,民警只得将老大爷的自行车抬上了巡逻车代为保管,等待老大爷到市局治安处认领。
  牵绳嘴套齐备 放行狗狗
  时间:昨晚8时20分 地点:万福桥
  事件:在万福桥一僻静的路边,一名中年女子牵着一只半米高、近一米长的大型杂交金毛犬在此溜达。民警上前检查此狗有无《犬只准养证》时,这名女子称,狗狗已办理了相关证件时,但因为出门匆忙而忘了带。随后,该女子向民警提供了狗狗的准养证号码,并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备警方核实。此时,民警注意到女主人不仅一直手牵着牵引绳,牢牢控制着犬只,甚至还给这只大型犬只带上了嘴套,并且女主人手里还拿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小铲子,准备随时收拾狗的粪便,民警对她的这些做法予以了肯定。最后,民警在提醒这名狗主人,以后出门遛狗一定要记得带上《犬只准养证》后,对她的犬只予以了放行。
  民警牵狗等主人
  时间:昨晚8时10分 地点:红星路桥附近
  事件:一名中年妇女牵着一只金毛犬正在河边散步,虽然这名妇女按照规定给狗狗拴上了牵引绳,但是当民警拦下她,并请她出示《动物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时,该妇女却拿不出任何证明。她对民警说,关于养犬的所有证件都已办理好,就是放在家中没有带出来。民警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把犬只暂时送入收容所,当她把证件带上后便可以将犬只领回。这名妇女听了之后立即表示,她家就住在附近,马上回家把证件拿来进行检查。在得到民警同意后,中年妇女匆匆离开,而两名民警只好牵着这只金毛犬,在原地等待。20分钟后,妇女带来了《动物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民警在检查无误后,将金毛犬归还给了她,并提醒她以后在遛狗时,不仅要给狗狗套牵引绳,同时也要携带相关证件。
  敞放“萨摩耶”被收容
  时间:昨晚9时 地点:新华桥头
  事件:一只约半米高、身长超过一米的白色“萨摩耶”悠闲地在公共绿地上漫步,脖颈上虽然拴着狗绳,但女主人却自顾自坐在一旁,并没有牵着绳索。民警李延超在巡逻到这里时,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查问。
  面对盘问的民警,这名女子却理直气壮地说:“我的狗狗有《动物免疫证》,你们管不着我!”对此,民警李延超立即予以反驳:“在公共绿地遛狗是不能敞放,主人必须随身牵引犬只,我们有权力对你的行为进行纠正。”由于这名女子没有为自己的爱犬办理《犬只准养证》,而且还违反了在公共场所敞放以及没有随身牵引犬只等相关的三项规定,民警依照《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开具了《犬只收容处置表》,并将这只“萨摩耶”带上车,运往位于机投镇的成都市犬只收容中心,并告知犬主汤某于明日到市公安局接受处罚。
  整个行动持续到晚上10时许,据市局治安处民警李延超介绍,此次检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社会生活秩序,防止犬只伤人、狂犬病的发生。据介绍,这次执法行动将持续到明日。同时警方告知,检查中,执法人员将对不听劝阻的犬只进行收容,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市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人性化处置得赞许
  执法检查持续到了晚上10时许,整个过程中,民警主要以教育为主,同时还不厌其烦地向养犬行为不规范的犬主详细讲解《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民警们人性化的处置方法得到了不少爱狗人士的称赞。
  对于市民遛狗时未给狗狗拴上牵引绳或者敞放,民警不仅会进行纠正,还会告知狗主人,这样可能会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狗主人对此也都表示了理解。市民王某表示,《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不规范和不文明的养狗行为越来越少,这大大减少了有狗和无狗人士之间的矛盾。而在民警进行执法检查时,还有市民现场举报了一些犬只扰民的情况,对此,民警都详细地一一做了登记。
  绕城高速以内禁养畜禽
  (记者张魁勇)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有何建议或意见,可于4月8日前发表。网址:www.chengdu.gov.cn,电子邮箱:fzb@chengdu.gov.cn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将五城区(含高新区)和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以及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人口集中区域等为畜禽禁止养殖区。据了解,在这个办法颁布实施后,禁止养殖区域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将限期关闭或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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