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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宠物诊所医生须有大专以上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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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18: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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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20日消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规,明年起宠物诊所内的所有执业兽医均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且需考核合格并经过注册,否则一旦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查实,将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向媒体介绍说,自1990年本市出现第一家宠物诊所,近20年来本市宠物诊所数量出现猛增态势。1994年,按照当时的一些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资格的宠物诊所是17家,2004年取得上海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诊所则迅速发展至50家。
    截至昨天,取得上海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诊所已达到82家。而一些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地下宠物诊所,仍然很活跃,给宠物健康和人类健康带来隐患。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与宠物都要进行密切接触,而在200多种宠物疾病中,70%可以传染给人类。
    随着宠物诊所及兽医数量的不断增加,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过去的《动物防疫法》仅作出了一个较为宽泛的规定,即“从事动物诊疗活动需要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其他法规则由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自行规定。
    在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从事宠物诊疗的人不仅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而且还必须遵守有关宠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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