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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大型狗的注意了!出新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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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23:0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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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刘青霞张孝宇赵鹏飞摄影报道)乌鲁木齐主要城区养犬身高禁超35厘米,本月起,如果居民在自家小区发现有人非法饲养大型犬,可以拨打110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这是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的。6月4日,一名女子牵着两只半岁左右的藏獒在西山路一小区门前散步。一路上,有行人避开这两只已长到近半米高的藏獒,也有感兴趣的行人上前和主人攀谈。

  现状:常见遛大狗

  6月3日上午,在南湖安居小区一期内,记者见到一名中年女子牵着条苏格兰牧羊犬,在小区花园与朋友聊天。该女士告诉记者,这条狗两岁了,一直养在家中,办过养犬证。“出来是绳牵,在家就关着,没事的。”她身旁的邻居对这只站着背高半米左右的牧羊犬也很喜爱,聊天中不时伸手摸摸狗。

  3日下午,乌市碱泉街兵团二中后门,一男子打着手机,面前一条背高近半米的黄色长毛狗在行人间跑来跑去,不时受到行人的呵斥。

  昨日,在首府拥有养狗网友170余人的宠物QQ群里,家养小型宠物犬法国斗牛犬的群主“憨憨妈”(网名)说,据她所知,目前首府爱狗市民家养的大型犬多为藏獒、阿拉斯加雪橇犬、金毛猎犬、拉布拉多、松狮、德国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大白熊、斑点等品种。

  居民:“看着就害怕”

  6月4日上午,家住乌市温东社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内有人在单元楼门前饲养了一只狼狗,白天黑夜不时乱叫,小区居民怨言甚多。“看着就害怕,它一见人就叫个不停。”

  每天下午都在小区里遛遛家养吉娃娃犬的日月星光小区居民王正旗说,平时见到遛大狗的人,自己都会避开。“有的人不错,出门遛的时候拴着绳子,而有的人随便让狗乱撒欢。”

  养犬人:大狗不是都咬人

  宠物群中网友“苊,傻”在得知今后饲养大型犬将面临被举报处罚的消息后,认为此举不妥。“并不是所有的大型犬都爱咬人,爱攻击人的。”她说。

  养狗多年并熟知名犬脾性的“憨憨妈”告诉记者,除了藏獒,只有高加索这类天生只认一个主人的狗会敌视他人,然而大多数的犬种是不会主动攻击的。“而往往那些体型越小的狗,比如鹿犬、博美、吉娃娃这样的狗,神经比较敏感,会主动地叫或者是吓唬人。”她说。“它们也没有攻击性,它们只是胆小,害怕,是在保护自己。”

  警方:希望市民自行处理

  就市区内饲养大型犬现象,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根据2005年12月20日颁布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重点区域内限养高度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重点区域指: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开发区及旅游点、城镇和大中型企业厂区、居民区(重点区域内的农村、牧区、农场为一般管理区)。特别指出的是犬的身高是从犬的前腿的肩部和关节垂直地面的高度。

  这位负责人说,警方希望违规饲养大型犬的市民能够立即自行处理掉自家养的大狗,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另外,根据办法规定,养犬者不准携犬进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影剧院、公园、体育馆、游乐场等公共场所;不准携带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除外);非重点区域内经登记饲养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广场、居民区也属于公共场所,不允许遛犬。群众遇到公共场所遛犬、非法养犬、犬类伤人、扰民等情况都可拨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本文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



这些就是最近本人看见的,希望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宝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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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23:29:39 | 只看该作者
二只獒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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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10:3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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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10:44: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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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3:24: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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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2:43: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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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1:53: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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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3:44: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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