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07|回复: 3

养犬管理费第一年将降至500元(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29 19: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33.jpg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实习生/刘丹丹通讯员/穗仁宣)记者从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获悉,广州的养犬管理费将再度调低,第一年从初定的700元降至500元,第二年开始每年300元。

  目前万元的狗只“牌照费”被视为天价,此前提交两次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降低至第一年700元,第二年开始每年300元。“第一年700元的收费标准还是偏高了!”据悉,在网络的立法民意调查中,57%的投票者认为这个数字还应该降低。

  “犬只伤人保险等个别预算项目的具体金额也可能存在调整的空间,目前有关部门预计广州的犬只伤人保险为每只100元,但犬只保险工作开展较好的杭州市则只需20元。”陈小清表示,即便是毗邻的深圳,每只犬所收取的费用为每年300元,且免费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同为副省级城市的广州,养犬费用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300元的收费标准偏高。

  因此,此次提交《草案修改稿》已适当降低养犬管理费标准,规定第一年的管理费降为500元,以后每年300元的标准不变。法制委强调,今后需要调整养犬管理费标准,只能通过修改条例的方式,而不应采用其他方式。

  根据《草案修改稿》,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犬只满三个月必须进行养犬登记。有意见认为,所有犬只在登记时必须已经免疫。因此,《草案修改稿》规定,凡未免疫、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除去免疫、登记、诊疗外,一律禁止外出。一旦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人应该在24小时将“肇事”犬只送到留验场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传染病检验。同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犬只伤人情况和检验情况报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载入犬只登记电子档案。
发表于 2008-11-29 19: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9 22: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23: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7-25 22:58 , Processed in 0.02410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