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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穿警服上街捉狗很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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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5:0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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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关于市民养狗的各类问题已提上日程
  养狗究竟由哪个部门管?要不要限定一户养一条狗?养犬管理费第一年700元是不是还是太多,没有人主动办证?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举行座谈会,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内容。会上,人大代表们就上述三大焦点问题展开了讨论。
  焦点一:哪个部门来管养狗?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四条规定: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负责养犬登记、犬只经营活动备案、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犬只留验等工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占道经营犬只和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公共场所无证养犬、违法携带犬只外出行为。此外,工商、卫生、市政园林等分别承担一定职能。
  提议1:各部门分别管理
  “现在警力已经很紧张,如果再加上管狗,公安部门管不管得了这么多?”与会人大代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超莹的观点很有代表性。她认为,按照条例,狗的“生老病死”诸多细节都由公安部门管理,这无疑不太实际。
  另外,在目前警力紧张的情况下,警方多增加一项职责,编制是否随之增加?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研究所所长刘超也认为:如果由公安部门作为主管,那么需要增加多少警力,管理投入、社会效益又如何,这些都应该有严密的考虑。
  怎样安排犬只管理的职责分工能更合理?王超莹建议:可考虑把部分行政管理事项,如登记、防疫等,交给畜牧兽医部门;执法则交由城管部门,理由在于:犬只扰人的噪音、卫生等,都属于市容环境范畴,因此由城管负责执法会更加恰当。市卫生处理厂化制车间负责人蔡金亮也认为,城管部门应成为养犬管理的主体。
  提议2:由城管及时管理
  参加座谈会的市公安局治安处负责人则表示,实际上不必突出一个主管部门,“既然已经明确分工,就由相应部门各自负责”。他还指出:“如果警察穿着警服上街捉狗,那是很难看的。”
  此外,对于条例中“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公共场所无证养犬、违法携带犬只外出行为”的规定,代表们普遍感到不切合实际:“城管发现流浪犬或者违法携带犬只,就应该马上行动,难道还先通知警察等他们来捉狗吗?”
  狗主反应:城管管的事太多公安来管挺合适
  “我认为城管管的事太多了,交给公安部门管挺合适的”。家住华景新城的成小姐养了四年狗,她认为,交纳管理费就等于给狗只上户口,让它们有了身份标识,而公安部门本来就是管理人口户籍的,掌握着狗主身份的第一手材料,“这就方便让狗只户籍与狗主户籍统一起来了。”
  焦点二:养犬管理费是否再低点?
  草案第二十条规定:严格管理行政街辖区内,养犬人应当按年度缴养犬管理费。管理费的征收标注为每只犬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免缴养犬管理费;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绝育的下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
  提议:第一年700元标准偏高
  “我认为第一年700元的收费标准偏高,可以考虑降低。”王超莹还提议,条例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例如加强对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户等特殊人群的优惠,给予费用减免。”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草案的收费标准也是参考国内其他城市而定的。她介绍:济南为第一年400元,北京1000元(特殊人群减免),其他同等城市也多在800元以上。全国范围来看,上海养犬收费最高:内环以内第一年收费2000元;最便宜的是深圳:每年只需300元。“综合广州的人口密度、城市环境考虑,我们认为,第一年收费700元、此后每年300元的标准是合理的。”
  狗主反应:第一年500元更合理
  家住鹭江的李小姐已经养狗3年表示,虽然觉得价格合理,但还是“希望能再便宜一点,第一年500元就比较合适”。而成小姐除了赞成收费外,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觉得这绝对是好事,上牌后带自己小狗出去也能名正言顺了,跟邻居因养狗发生争执时在法律上也有据可依。但是我认为前提条件是,相关部门能让狗主们知道管理费用处的明细,而且希望这管理费中能包括小狗打防疫针的费用”。
  焦点三:要不要每户限养一犬?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行政街辖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犬只数量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自行处置或者送到犬只留验场所。
  提议:鼓励养1只多养多收费
  狗主反应:狗狗也有感情它也要有个伴
  王超莹提议,在“限养令”上,能否实行“阶梯式”收费?“鼓励每户只养一只,对只养一犬的实行第一年700元、此后每年300元的管理收费。如果多养两只、三只,就要承担一个社会成本,通过增加收费金额来调节。”
  市人大代表、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建水也赞同说:可以鼓励养一只,多养多收费。
  昨日,在记者采访的五个狗主中,除了一个表示“我一向都养一只,这条例对我影响不大外”,其余四人对此条例都表示了强烈的反对。
  李小姐对条例表示了质疑,“如果我家一向都是养两只狗,难道条例出台后我要把它们硬生生地分开吗?”她觉得狗也像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它们也需要陪伴。狗主们要出外工作,留下一只狗在家,它们会很孤单的。
  李小姐认为,限定只养两只或三只会比较合理。
  成小姐也表示,政府不能搞“一刀切”,如果一些狗主各方面条件都允许,应该允许他们多养几只。
  “如果狗主申请希望养多一只狗,相关部门可以去狗主家里进行调查,以确定条件是否合适。”她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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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5:09:40 | 只看该作者
按规定收钱就是了,规定得灵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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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5:12:44 | 只看该作者
对狗儿要客气,对犬主得狠,不给狗儿报户口的就罚款罚到他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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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15:15:21 | 只看该作者
。。。。。
   好厉害也  楼上的你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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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5:37:29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应该全国统一收费,统一发牌,无论何品种均年收300元较合适,

体谅一下养狗民的难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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