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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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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6:2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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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小偷



2#
发表于 2007-4-4 16:59:29 | 只看该作者
你发表的是什么
3#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20:57:30 | 只看该作者

成都“好又多”新鸿店入口处贴出10名小偷的照片。
   本报讯 据《天府早报》报道,近日蓉城“好又多”超市一家分店首次把10名小偷的照片贴在超市入口处,以打击盗窃行为,警示顾客。

  超市 店内偷盗同比锐减

  在好又多新鸿店的入口处,10张小偷的照片醒目地摆放在橱窗内,“严防扒手”几个大字贴在一旁,前来购物的顾客都会不时朝照片瞟上几眼,有的干脆停下来仔细观看。经常来这里购物的刘太婆指着墙上一张照片气愤地说:“就是他,上次在超市偷我的钱包,这下看他还敢不敢!”“就是,认清楚他们,叫他们没处躲!”周围群众纷纷表示赞同。

  据好又多新鸿店的隆小姐说,为保证顾客有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超市特意和新鸿路派出所联系,收集了曾经在好又多屡次作案的惯偷照片,并与派出所协商后,于“十一”期间在超市“展出”。照片贴出后,超市的秩序有了很大改善,这几天店里的偷盗比去年同期降低了一半以上。

  派出所 这是一个大胆尝试

  “这是我们的一个大胆尝试!”新鸿路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说。他称,平时在好又多超市作案的小偷较多,超市保安抓到他们后都扭送到派出所,由派出所统一处理。“因为是惯偷,所以我们对这些人进行了拘留,并给他们拍照挂在墙上,以警示顾客。”   超市是否有权公开扒手的照片呢?四川成都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的刘力律师认为,侵犯肖像权是指不经他人允许,私自用他人照片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公开扒手照片的行为是经公安机关定性并允许的,以打击盗窃行为、警示顾客为目的,所以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贝利 于 2007-5-21 1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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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1 10:35: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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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1 10:35: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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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1 10:35: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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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1 13:59: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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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1 14:00: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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