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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帖中留联系方式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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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8-4 17: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那我那个也没什么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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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8-4 18: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任何方式都可以么,我的这个都用了好几年了, 最近总是改来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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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8-4 18: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疑问不可以找管理员问问么?

说话不要这么......态度要和谐

我遵守规定,但是我也是注册会员,我注册我的名称是企业,但是比起那些私人注册,然后发买卖帖子的人我想我没做错什么,更何况我好像没以任何形式卖过东西,也没卖过狗

而且我不止一次宣布,我没有网店,也没有分店。大家乐意来我这里作客,我很欢迎。公开价格只是让有些东西透明化,比如有人就是120买了5KG的雷米高,其实10KG的才150。 你说我知道内幕,告诉大家真时的价格有什么不对呢?

我可是很心平气和的跟管理员探讨问题,不知道这么做算不算“挑衅”

顺便说一句,最近论坛里面那么多买狗的帖子,你应该多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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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8-4 18: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关系

照片有水印是为了保证不被其他人盗用,但是上面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所以根据规定,是不用删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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