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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小学五(三)班宠物饲养调查兴趣小组采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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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5 04: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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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记录



时间: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上午

地点:下关公安分局阅江楼派出所

主题:宠物饲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采访人员:力学小学五(三)班宠物饲养调查兴趣小组史以安、赵一锦、王凯璇、徐靖

被采访人:下关公安分局阅江楼派出所余传兵副所长

记录人:史以安、王凯璇



问:政府机关为什么要对狗进行管理?

答: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政府部门要对狗进行管理。

问:政府部门如何对犬实施管理?

答:我们通过对犬实行登记制度而达到管理的目的。

问:个人申请养犬有哪些条件限制?

答:凡是具有本市户口或暂住本市有合法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的都可以申请养犬;但个人养犬每户只限养1条,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问:如何预防狂犬病?

答:通过给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方法来预防狂犬病。

问:你们派出所是否赞成居民养狗?

答:从中立角度说,我们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养狗,不过我个人喜欢养狗。

问:你们辖区目前登记养狗的有多少户?

答:我们辖区登记的大约有500多户,南京大约有30000多条狗。

问:有了养狗《条例》后,市民养狗的不良状况有无好转?

答:《条例》颁布后,无序养狗的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居民养狗的数量得到了控制,市民的自觉性提高了,能及时主动清除宠物粪便。

问:有无明知违反《条例》还屡教不改的居民?

答:有,但数量极少,这部分居民一般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自觉意识较差。

问:哪些场所狗不能进入?

答: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犬只不能进入。

问:狗能乘坐公共汽车吗?

答:不能,但经小型出租车驾驶员同意,可以乘坐出租车。

问:流浪狗伤人如何处理?

答:《条例》中对流浪狗咬人暂无规定,受害人无法得到赔偿。

问:虐待流浪狗的居民能否依法处理?

答:目前无法可依,这主要依靠公民的道德意识。去年发生在下关小市地区一居民虐待流浪狗引发媒体关注并受到大众的强烈谴责。

问:发现流浪狗如何处理?

答:市民可以打报警电话,公安机关将有专业搜捕队伍对其捕捉并送犬只留检所。

问:单位养狗伤人如何处理?

答:与个人处理一样,必要时可以从严处罚。

问:如何对待不接受《条例》管理的人?

答:我们一般先做劝解工作,不听劝阻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问:狗的数量将越来越多,政府部门采取什么方法控制?

答:我们规定一户只准养一条狗,通过打疫苗针、办犬证收取一定费用,从而控制狗的数量。这样,经济状况不好的就放弃了养狗,与去年同期相比,我辖区狗的数量有所下降。

问:犬只留检所的狗数量越来越多,将如何处理?

答:我们鼓励有条件的人领养,在一定时间无人领养的,由犬只留检所作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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