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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大型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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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6 18: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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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下有家养了条体格庞大的苏格兰牧羊犬,看到我时一阵狂吠,有一天我壮着胆子走过去,这条牧羊犬居然逃到屋里,我拿了些食物喂他,下次见面时居然朝我摇尾巴示好,这才知道,苏格兰犬虽是有些令人害怕的大型犬,但却性情平和,与人为善,和烈性犬是两码子事。

  《南方都市报》近日报道,珠海市农业局出台大型犬、烈性犬范围和种类,按照规定,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待遇”是一样的,应当圈养或者拴养,狗主不得带外遛犬。而一些犬友看到名单后很诧异,因为一些体格较大但性情温顺的犬种,归入了烈性犬范畴,犬友们向市农业局提交了书面申请,希望能够对烈性犬名单加以修改。如果仅仅是因为犬只体格庞大,就想当然地认为其性格暴烈,并将其归入烈性犬的范畴,这种简单的线性思维,是欺负狗不会说话。犬友们的较真,无非是替狗讨一个公道而已,看上去是小事一桩,但农业局“莫以事小而不为”,建议还是要重视起来,对既有规定加以修订,因为第一,这尊重了网友和犬主的诉求,符合时代精神,第二体现了公权部门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当下,时常见到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漠视前者,玩弄后者,让人倍感愤慨,农业局如做到这两点,能还犬以“公道”,自当为其击节叫好。 □王恒利
发表于 2010-5-11 20: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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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4 16: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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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2: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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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7: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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