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9-6 13:32
POCO贝利
蔡依林与狗不得不说的事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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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 先说说标题吧,别引起观众朋友们的误会。这个“谁与谁不得不说的事儿”,当然是借用来的,始作俑者是刘晓庆的前夫,叫什么名字我给忘了,但他写的《我与刘晓庆不得不说的事》在当年还是非常有名的,我们那一代人都印象深刻,我还清楚记得他说跟刘晓庆新婚之后喜欢双双全裸着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的妈啊,这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社会,真乃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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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刘晓庆不得不说的事》属于最早的明星隐私大起底之类型文章,放在今天看,这个男人简直是打入明星身边的狗仔先驱了,当然了,他牺牲了色相以及他自己的隐私……h&c^5\\)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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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远了,说回本文吧。我借用标题,但并不是借用当年那篇文章的语境与内涵,可以负责任地说:“蔡依林与狗”,与“我与刘晓庆”,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从修辞角度上说,前者不象后者有并列的关系;从社会角色上说,后者是夫妻关系,前者不过是女主人与宠物。总而言之,千万不要简单地类比和盲目地猜想,那个责任读者自负,我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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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啥事啊,还搞那么神秘兮兮的?其实也没什么,无非是蔡依林“毁容”事件的真相终于搞清楚了。据媒体报道,蔡依林上月领取“彩蝶奖”时,脸颊上已冒出些许痘痘,一度以为是刚从四川赈灾回来水土不服所导致;本月中她为牛仔裤走秀和出席“饥饿三十”活动,冒痘问题严重到极致,还被许多媒体拍到刊出,导致其心情沮丧。最近冒痘的真凶终于找到,原来就是她豢养的那条长毛狗Whoo-hoo,而蔡依林的验血结果显示,她对狗毛是严重过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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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的老妈想把该罪狗送回老家去,而蔡小姐很不舍,打算把Whoo-hoo全身除毛,变身为光溜溜的腊肠狗。其经纪公司工作人员评价她说:“命真惨!爱情没着落,养只狗也有这么多困扰。”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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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想到身边一些都市女白领,虽然没有明星的风光与奢华,却有着类似的心情与际遇。每每在犹豫“是交个男朋友,还是养条狗”?看来这个忠告是须讲的(所以不得不说的人是对广大女同胞都很有爱心与责任感的鄙人,呵呵):做养狗决策之前,自己还须做个体检,看看有无过敏之隐患存在,再予定夺,千万别蹈蔡依林的覆辙才好。[/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