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4 12:47
→※老佛爺※←
中国宠物论坛版规---买卖场同时出现的激活帖不得多于三个
欢迎大家来到中国宠物论坛:
同一用户买卖场同时出现的激活帖不得多于三个,否则删帖封ID
为维护网站的正常秩序,请发贴时尊守下列规则,谢谢您的合作:
一、发贴规则:
1、注册用户享有言论自由,信息的内容仅代表作者的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作者文责自负;
2、请勿在网站讨论与政治相关的内容
3、本网站只有宠物买卖场可以发布出售信息
4、不得在网站的任何位置,包括家园和店铺、人个签名位置,引入其它宠物网站的链接,一经发现,立即删除相关内容,重犯者,封其ID
5、图片请直接上传,不要从其它网站拷贝,以免降低本网站的速度。
二、ID管理规则:
1、请勿使用以下内容注册ID,如有违反,管理员有权关闭该ID:
(1)党政机关机构或其他机构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
(2)不文明、不雅的用户名;
(3)容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
2、反对使用“马甲”发表恶意攻击、相互吹捧等不负责任的言论。
3、对于多次发表违规 内容、恶意攻击网站的,管理员有权关闭其ID。
3、关于删除、关闭、移动、锁定贴子的说明:
(1)对违反发贴规则的贴子,将被立即删除;
(2)如发表的主题与该贴所在版块的主题不符,管理员或版主有权决定移动到相应版块;
(3)对于可能引起不必要争议、无明确观点内容空洞、回复与原贴主题已相差较远、内容过期的贴子,管理员有权进行锁定。
(4)不得引入其它网站的链接。如需要引入请与本店联系。
三、短消息管理
1、短消息作为私人交流工具,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包含侮辱性言辞或含有引起多数用户反感的内容。出现以上现象用户应通过短消息或者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向管理员进行举报,管理员查证后,将给予严重警告,情况严重者,由管理员删除其ID,并在“网站建设”中发帖声明;
2、由公布短消息内容所引发的纠纷,请首先联系管理员,不得擅自将内容公布;
3、由短消息所引发的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论坛不提供短消息的数据备份。
三、版权声明:
1、用户上传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由发贴者自行负责,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发贴人承担,本网站概不负责;
2、用户在本网站发布的一切内容,视作本网站已得到作者授权,有权使用(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的除外),如实为转载但未标明转载的,原作者享有著作权;
3、其他任何网站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本网站资源(包括图片、信息、文章等相关内容),否则,本网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论坛内用户所有言论并不代表中国宠物大联盟观点。
四、咨询投诉:
1、用户有任何问题请在“网站建设”中进行咨询,或发送论坛短消息给版主;
2、对版主有意见可以到“斑竹投诉区"
五、规则说明:
1、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网站具有适度修改完善网站基本规则的权利;
3、一旦您在本网站留言,表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上述规则;
4、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宠物论坛网站。
2007-10-4 12:48
→※老佛爺※←
宠物买卖场版规。
同一用户买卖场同时出现的激活帖不得多于三个,否则删帖封ID
交易版为非盈利性,仅以提供宠物爱好者一个互相交易的平台。并不反对职业性售卖宠物的行为,但所有涉及宠物交易或经营的个人和团体,必须具备最起码的爱护动物和珍惜生命的人性必须具备诚信、公平的经商信誉。
交易原则:真实,诚信,自愿,网友不得无故发表过激的贬低他人的发售宠物的言论!
1、禁止在帖子上发布宣传其他网站的链接信息 ;也不得在签名里面引用其它网站的链接
2、 发贴人必须是注册会员,发贴前必须确认已认真阅读本区版规
3、对宠物以及用品做详细的介绍、相关数据资料、品种、出生时间、出生地、体重等等. 并附上图片(图片需要本地上传.不接受其它地址) 。
4、必须留下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有实体店可以标明地址)
5、 本版绝对禁止含有污辱,漫骂和人生攻击性的粗俗言语,对查明恶意捏造事实,提供假证进行恶性竞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各级警告。你的留言若违反规定责任自负,用户一切交易与本网站无关买卖自由、风险自担;
6、本版设立投诉,接受所有投诉。对查明属实投诉,情结严重的,版主可以视情况给予各级警告处分,并列入本版区黑名单;
7、本版用户介绍他人进行宠物或宠物用品的交易的,经查明介绍人(本站用户)与当事人(直接负责交易者)有密切关系(如家庭成员,亲戚,男女朋友)或直接商业关系(就介绍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有利益分割)的,介绍人应承担当事人所有责任;
8、为了加强交易供求管理,防止不对版发帖、灌水和发表不良信息等现象,维护市场秩序,我们对违反规定的帖子一律删除;
9、 对本站黑名单内的用户,任何人可以举证举报其新改用的账户名,经查实可以直接列入黑名单。对本站已经封权用户名,任何人可以举证举报其新改用用户名,经查实可以封权并发出封权通告;
10、 本版有争议的贴一律锁定.保持论坛和谐的环境。
2007-10-8 16:34
zc68295593
回复
嗯,在下知道啦,果然很正规啊
2007-11-9 13:43
蓝狐叮当
:Smilies04 :Smilies04 :Smilies04 收到!!
2007-12-7 17:45
玛丽公社
强烈支持。:Smilies01 顶一个。嘿嘿。
2007-12-28 21:05
和平小哈乐园
顶一下
2008-1-7 13:44
利群
强烈支持。:
刚学上网有错请各位先生女士指教
2008-1-10 12:16
和平小哈乐园
知道了.相差多长时间可以再发呀
2008-1-31 13:56
刀哥
帖
嗯,在下知道啦,果然很正规啊,大家都照做
2008-3-11 09:56
金帕帝犬业
没看明白规则
“同一用户买卖场同时出现的激活帖不得多于三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昨天如果发了这张贴了,今天就不能发同一个了,如果想让我的贴还在前面,可以顶一下?是这个意思吗?请回复,谢谢。
2008-4-2 09:34
尐尐麦兜
恩...支持...:Smilies52
2008-4-4 21:02
辉煌犬业
哦,知道啦!!!顶一个
2008-4-20 19:52
百乐得犬业
哦;我也知道咯!
2008-5-29 03:14
小颜
:Smilies52 支持
2008-8-15 10:54
蝶儿
逐步走向正规,很好
2008-10-13 12:59
嘻 哈
“同一用户买卖场同时出现的激活帖不得多于三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昨天如果发了这张贴了,今天就不能发同一个了,如果想让我的贴还在前面,可以顶一下?是这个意思吗?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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